双鸭山首笔“商转公”贷款发放
“真是太好了,以前是商业银行贷款,利率4.4%,现在转成公积金贷款,利率只有2.6%,省了不少利息啊!”日前,在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宝清办事处,江先生成功办理了双鸭山市首笔“商转公”贷款业务。
以前,缴存职工想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把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必须先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开通后,已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无须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将符合转贷条件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转成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既解决了缴存职工自筹“过桥”资金还清商业贷款的难题,又减少了缴存职工还贷压力,还省去中间还款解押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业务。
为推进“商转公”尽早落地,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调研学习基础上,与双鸭山市辖区内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银行八家金融机构开展了住房贷款专项调研,了解掌握全市存量住房贷款信息;与双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会议研究,反复讨论“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所需要件等具体内容,解决在业务办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商转公”业务的顺利开展。(记者 吴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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