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公积金2023年贷款新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促进地方经济稳步发展,支持新入职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消费,更好满足我市职工住房需求,经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一、调整缴存余额与贷款申请额度倍数。将原“贷款申请额度与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按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8倍计算”的政策,调整为“贷款申请额度与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按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计算。
二、将原“在近二年内(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自住住房的,所在楼盘已在市公积金中心登记,且个人已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备案;二手房交易的,应当具有过户后一年内(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准)的不动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政策。调整为“三年内有实际的购买自住住房行为(期房以备案合同为准,二手房以过户后的不动产证书登记时间为准)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
三、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给予政策倾斜,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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