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岳阳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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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岳阳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有调整

2023-03-03 10:00:23 · 岳阳日报 · 399人阅读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革 通讯员 李游)2月28日,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防控风险,同时提高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便捷性和普惠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落实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职工家庭因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元/月;多子女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切实满足缴存职工偿还贷款需求

开放偿还自住房商业按揭贷款本息提取。职工家庭名下房屋不超过两套且有自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除末笔还贷外,在正常偿还自住房商业按揭贷款6个月后可以申请还贷提取,每6至12个月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提取额度为不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的正常还款本息。

进一步支持老旧小区改造

允许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办理增设电梯提取业务,但下列两种情形不得办理:一是在申请办理增设电梯提取业务前半年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二是个人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除以上情形外,办理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账户被冻结的,如果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书面出函同意的可以办理,没有书面出函同意的不允许办理;在岳阳市行政区域内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用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公积金贷款作了担保且相关贷款尚未结清的,在办理该类提取时,账户需保留一万元余额。

以上政策调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以上调整修订具体业务操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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