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求职时实习期和试用期有哪些区别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求职过程中,不少同学对实习期和试用期存在疑问,今天,职业动力小编来为大家梳理实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实习期和试用期含义不同
实习期是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实践,以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一段时期。在实习期内,在校学生可以提前了解、熟悉自己打算从事的职业及毕业后打算就职的单位。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匹配彼此预期和需求的一段时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在工作过程中自身体验、感受和评估工作岗位是否符合自己的预期、是否满足自己的需求,用人单位也可以在这段时间之内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二、实习期和试用期签订协议不同
实习期:用人单位与实习生签订的是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内容受民法典约束,用人单位与实习生只是普通的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随时与实习生解约。
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
三、实习期和试用期约定时间不同
实习期:因为实习目的不同,所以时间长度也不一样,具体由实习生与用人单位自行约定。
试用期: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实习期和试用期薪资待遇不同
实习期:实习期的薪资福利等待遇并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即可。
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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