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育保险政策2024(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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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生育保险政策2024(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2024-06-25 09:49:11 · 社保100网 · 532人阅读

大连生育保险政策2024是什么?下面社保100网整理了大连生育保险在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方面的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大连生育保险政策2024(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大连生育保险政策2024:

一、大连生育保险政策——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费和住院医疗费,其中住院医疗费按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实行直接结算;产前检查费标准为定额800元。

二、大连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按照职工享受法定产假天数支付。

1、发放标准

(1)女职工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津贴:

以孕期(男职工为配偶孕期)时间内,参保人所在单位生育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孕期跨单位缴费的,按孕期各单位缴费时长为权重计算平均值),津贴=待遇基数÷30×休假天数;

(2)计划生育津贴:

以手术上月缴费单位手术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待遇基数,津贴=待遇基数÷30×休假天数。

2、休假天数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假期,

(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津贴待遇,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产假15天。

(2)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同时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津贴天数增加60天。

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天数:

(1)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16周)终止妊娠的,休假15天。

(2)怀孕4个月以上(≥16周)终止妊娠的,休假42天。

(3)上环休假3天;取环休假2天。

(4)输卵管结扎术休假21日。

(5)输精管结扎术休假10日。

(6)输卵管复通术休假21日。

(7) 输精管复通术休假15日。

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

女职工要求孕期用人单位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男职工要求在配偶孕期期间用人单位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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