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居民医保报销2024新规(门诊+住院+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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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居民医保报销2024新规(门诊+住院+慢特病)

2024-06-19 17:16:48 · 社保100网 · 592人阅读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宁波居民医保报销2024新规,一起看看吧!

宁波居民医保报销2024新规(门诊+住院+慢特病)

宁波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不设起付标准,社区医院报销60%,其他医院报销45%,三级医院报销30%,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宁波居民医保慢特病报销政策

治疗范围:

1、恶性肿瘤治疗(指门诊就医中发生的化疗、放疗、内分泌特异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相关费用,及与恶性肿瘤治疗相关的药品、手术、检查费用);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

4、双相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茨海默症(老年痴呆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专科治疗(这10项精神类特殊病种应在有特殊病种治疗资格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科、县级或行政区区级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病专科就医);

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血友病治疗;

8、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治疗;

9、癫痫治疗。

报销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成年居民报销70%,婴幼儿及各类学生报销80%,门诊特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注:不是所有医疗机构都有特殊病种治疗资格,只有在指定医疗机构内发生的特病门诊治疗医疗费,才符合待遇享受要求,且应事先办理备案手续。

宁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成年居民:

社区医院,起付标准300元,4万元以下报销80%,4万元以上报销85%;

其他医院,起付标准600元,4万元以下报销70%,4万元以上报销75%;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4万元以下报销70%,4万元以上报销75%。

婴幼儿及各类学生:

社区医院,起付标准300元,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以上报销90%;

其他医院,起付标准600元,4万元以下报销80%,4万元以上报销85%;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4万元以下报销80%,4万元以上报销85%。

说明: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累计不超过所住最高等级医院标准。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享受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

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宁波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报销范围:

可以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就是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

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是指一个结算年度内(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个人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等的费用。

其中参保人员个人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中按规定需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包括:

1、乙类药品和乙类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个人先自付部分;

2、住院起付线部分;

3、住院起付线以上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和门诊特殊病种个人按比例承担部分。

报销标准:

特病门诊和住院个人自付的费用,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特殊药品,起付标准2万元,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医疗救助对象,起付标准1万元,报销比例80%,不设年度封顶线。

肿瘤全身断层显像(PET-CT)检查医疗费不高于5300元/次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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