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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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2024-01-02 16:07:21 · 职业动力网 · 1146人阅读

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保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厦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一起来看吧!

厦门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年(门诊+住院+大病保险)

厦门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累计1200元,退休人员累计800元。

在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门诊规定比例支付(相关费用不计入门诊起付标准累计)。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1万元(含)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

1万元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退休人员

1万元(含)以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

1万元以上,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8%;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7%;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5%。

定点零售药店

在定点零售药店按规定购买“双通道”处方流转药品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行与开具处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

连续参保机制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50%执行;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75%执行;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100%执行。退休人员、医疗救助对象除外。

最高限额:

门诊和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10万元。

厦门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首次住院2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100元;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6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300元;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10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500元。

退休人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首次住院1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50元;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3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150元;三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5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250元。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3%;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退休人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8%;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7%;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5%。

连续参保机制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50%执行;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75%执行;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的,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100%执行。退休人员、医疗救助对象除外。

最高限额:

门诊和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10万元。

厦门职工大病保险怎么报销?

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年度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

起付标准1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10万元。个人自付费用在1万元至10万元的,报销比例75%;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报销比例85%;20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95%。

连续参保机制: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大病保险正常待遇的50%执行;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按大病保险正常待遇的75%执行;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的,按大病保险正常待遇的100%执行。退休人员、医疗救助对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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