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门诊+住院+慢特病)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按年缴费,其待遇主要包括门诊、住院、慢特病报销等。社保100网总结了南京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年度,一起看看吧!
2023年南京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200元。
报销比例:
社区医疗机构,其他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按50%报销,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按55%报销;
非社区医疗机构,其他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按30%报销,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按35%报销。
最高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他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300元,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330元。
2023年南京居民医保两病门诊待遇
“两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范围内“两病”药品、诊疗服务等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可在二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申请病种登记,经内、专科医师确认,由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信息录入手续后,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待遇。
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200元。(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
报销比例: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其他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按50%报销,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按55%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按30%报销,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按35%报销。
最高限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合并计算),其他居民、老年居民、学生儿童,患有1个病种的800元,患有2个病种的1200元;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患有1个病种的880元,患有2个病种的1320元。
2023年南京居民医保大额门诊待遇
一个年度内,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急)诊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不含门诊统筹个人自付部分),社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50%,非社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3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800元。
2023年南京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
门诊特殊病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费用负担相对较重,适合在门诊治疗的疾病。目前南京市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共17种:
1、恶性肿瘤;2、器官移植(含造血干细胞)术后抗排异治疗;3、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4、再生障碍性贫血;5、系统性红斑狼疮;6、血友病;7、颅内良性肿瘤;8、骨髓纤维化;9、运动神经元病;10、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11、肺结核;12、严重精神障碍;13、艾滋病;14、儿童苯丙酮尿症;15、儿童Ⅰ型糖尿病;16、儿童孤独症;17、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门诊特殊病种实行定点管理,参保人员可按门诊特殊病种相关规定选择3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享受定点医药机构(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血友病、严重精神障碍及艾滋病限选1家定点医疗机构)。
2023年南京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线;因门诊特殊病病种住院的,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其他居民、老年居民90%,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95%,学生儿童95%;
二级医疗机构,其他居民、老年居民85%,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90%,学生儿童90%;
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居民、老年居民65%,8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70%,学生儿童80%。
最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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