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黔南州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最新总结(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异地就医)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因普通门诊或门诊慢特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将按规定比例予以报销。今天社保100网总结了黔南州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最新,一起看看吧!
黔南州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①职工医保
起付标准:150元。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5%;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55%。
最高限额:年度限额2000元。
②居民医保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二级医疗机构60%,州级三级医疗机构40%,省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
州级三家定点医疗机构指:黔南州人民医院、黔南州中医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最高限额:年度限额500元。
黔南州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①门诊慢性病
②门诊特殊病
黔南州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先备案、再就医。
①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类型
异地居住: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异地转诊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备案)。
备案材料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转诊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备案渠道
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贵州医保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
线下:黔南州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各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②异地就医结算
直接结算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省内、跨省可通过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在州外省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
慢特病门诊,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规定备案到就医地已开通5个慢特病(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5个慢特病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
手工报销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省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需先现金垫付后带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慢特病门诊,其他慢特病病种经异地备案到异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病种相关费用需现金垫付后,带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报销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有效票据(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票据一式两份)、门急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处方明细、参保人员银行账号、门诊特殊病缺药外购需提供按规定填报的《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缺药外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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