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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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

2023-11-20 17:26:28 · 职业动力网 · 3311人阅读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2023是什么?社保100网将会一一从普通门诊统筹、中(蒙)医特色门诊等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来详细介绍报销标准,感兴趣的话千万不要错过哦!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

呼和浩特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2023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统筹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6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6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3、最高支付限额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6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24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400元。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门、急诊(含中蒙医特色门诊)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二、中(蒙)医特色门诊

中(蒙)医治疗项目按疗程进行结算,每个疗程的治疗周期为7—20天,一个疗程内发生的费用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予以结算,一个年度内治疗疗程不超过4次。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8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16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4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7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3、最高支付限额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15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三、参保大学生校内门诊

参保大学生在本校定点医院(医务室)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50%支付,支付限额为150元。

呼和浩特市慢病报销比例是什么?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

呼和浩特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什么?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院:首次100元,二次及以上50元;

二级医院:首次200元,二次及以上150元;

三乙乙等、三级丙等:首次600元,二次及以上400元;

三甲甲等及以上:首次1000元,二次及以上800元。

2、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1万元(含)

一级及以下医院:88%;

二级医院:83%;

三乙乙等、三级丙等:78%;

三甲甲等及以上:73%。

1万元—3万元(含)

一级及以下医院:93%;

二级医院:88%;

三乙乙等、三级丙等:83%;

三甲甲等及以上:78%。

3万元以上

一级及以下医院:95%;

二级医院:93%;

三乙乙等、三级丙等:88%;

三甲甲等及以上:83%。

3、最高支付限额: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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