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
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标准2023是什么?社保100网将会一一从普通门诊统筹、中(蒙)医特色门诊等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来详细介绍报销标准,感兴趣的话千万不要错过哦!
呼和浩特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2023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统筹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6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6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3、最高支付限额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6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24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400元。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门、急诊(含中蒙医特色门诊)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二、中(蒙)医特色门诊
中(蒙)医治疗项目按疗程进行结算,每个疗程的治疗周期为7—20天,一个疗程内发生的费用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予以结算,一个年度内治疗疗程不超过4次。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8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16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4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7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3、最高支付限额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15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旗、县、区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三、参保大学生校内门诊
参保大学生在本校定点医院(医务室)发生的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50%支付,支付限额为150元。
呼和浩特市慢病报销比例是什么?
呼和浩特城乡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什么?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院:首次100元,二次及以上50元;
二级医院:首次200元,二次及以上150元;
三乙乙等、三级丙等:首次600元,二次及以上400元;
三甲甲等及以上:首次1000元,二次及以上800元。
2、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1万元(含)
一级及以下医院:88%;
二级医院:83%;
三乙乙等、三级丙等:78%;
三甲甲等及以上:73%。
1万元—3万元(含)
一级及以下医院:93%;
二级医院:88%;
三乙乙等、三级丙等:83%;
三甲甲等及以上:78%。
3万元以上
一级及以下医院:95%;
二级医院:93%;
三乙乙等、三级丙等:88%;
三甲甲等及以上:83%。
3、最高支付限额: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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