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领取条件+领取标准+领取流程)
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社保100网总结了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最新,一起看看吧!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第1-12个月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24个月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呼和浩特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80元,适用区域包括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二类地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适用区域包括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武川县。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①按1980元计算,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8090%=1782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8080%=1584元/月。
②按1910元计算,第1-12个月发放标准:191090%=1719元/月;第13-24个月发放标准:191080%=1528元/月。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以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确定。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的,领取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7年的,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的,领取1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9年的,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领取流程:以“内蒙古人社”APP为例,下载并打开APP,在底端栏目选择“服务”,进入页面后再选择“失业保险”,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然后根据提示操作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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