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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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大病保险)

2023-10-30 16:14:31 · 职业动力网 · 4357人阅读

包头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包括在校在园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成年参保居民等,那么,包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多少?社保100网带您一起来了解。

包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大病保险)

包头门诊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普通门诊

1、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2、最高支付限额:150元/人·年。

3、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的单次门诊医药费用,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65%的比例报销。

注:

在校在园学生发生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事故,治疗终结后,其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政策范围内费用总额的70%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2000元。

二、门诊慢性病

1、病种分类

包头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大病保险)

2、报销比例

A类慢性病医疗费用按照80%报销,不设起付标准;

B类慢性病2000元以内的医疗费按照报销60%,2000元以上按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C类慢性病医疗费用按照80%报销,不设起付标准。

3、最高支付限额

按不同病种设定。参保人患者同时患有多种疾病的,合并执行一个最高支付标准。

包头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区内400元,区外1280元;

二级医疗机构:区内600元,区外1600元;

三级医疗机构:区内1000元,区外2000元。

参保在校在园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在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统一为200元。

2、报销比例

在校在园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

苏木(乡镇)卫生院:95%;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二级医疗机构:85%;

三级医疗机构:80%。

参保居民

苏木(乡镇)卫生院:95%;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85%;

二级医疗机构:80%;

三级医疗机构:70%。

办理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在校在园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为75%、参保居民为60%;

包头市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起付标准:年度累计个人负担1.4万元。

2、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符合政策的特慢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超出起付线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0%比例支付。

3、最高支付限额

全面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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