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缴费时间+报销范围+报销标准)
徐州生育险报销标准2023是什么?社保100网结合徐州医保发布的相关政策,将重点信息整理在文中,感兴趣的话快一起来看看吧!
徐州生育津贴要交满几个月?
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及产前检查费需待其产假结束后,由单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医保中心受理核算后按规定拨付至其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徐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3是什么?
一、报销范围
(一)产前检查费用;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一次性营养费用;
(四)生育津贴。
其中,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报销标准
2023年5月10日,徐州市医保局发布《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22年9月7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的医疗费用,其待遇享受条件参照职工执行。
(一)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
3-7月流产、引产,结算标准为300元;
7个月以上引产、生育,结算标准为400元。
(二)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
生育:一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三级医院6000元;
3个月以下流产:一级医院650元、二级医院750元、三级医院1050元;
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一级医院1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三级医院2600元;
7个月以上引产:一级医院14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三级医院28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350元、三级医院350元;
结扎(复通)手术: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按实支付。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或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 基金按病种、按单元付费标准与医疗机构全额结算;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病种、按单元付费标准的80%结算。
(三)一次性营养补助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放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职工的一次性营养费由医保中心核算后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四)生育津贴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可享受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顺产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剖宫产享受173天的生育津贴;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范围外生育的,顺产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剖宫产享受113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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