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3(报销范围+报销条件+报销标准)
宁夏生育保险对自治区城镇职工住院分娩费用、女职工怀孕四个月(含)及以下住院人工流产医疗费、女职工怀孕四个月以上住院人工流产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及产前检查医疗费标准进行了定额明确,那么,宁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3是什么?社保100网为您解答!
宁夏生育津贴领取条件2023是什么?
生育当月参保缴费,生育前连续缴费12个月就可以正常报销。如果生育前只交了1个月就报正常津贴的12分之1,两个月就是12分之2,以此类推,最多报12分之12。
宁夏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2023是什么?
一、报销范围
(一)由财政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在产假期间仍享受原工资待遇和生育医疗待遇,不再享受生育津贴;
(二)其他用人单位的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
(三)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只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报销标准
(一)生育医疗费
1、自治区城镇职工住院分娩费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0元,个人0元,基金900元;
二级医疗机构:3000元,个人400元,基金2600元;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含其他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3600元,个人600元,基金3000元;
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含三级甲等妇幼专科医疗机构):4600元,个人900元,基金3700元。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住院人工流产医疗费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0元,个人0元,基金600元;
二级医疗机构:1200元,个人100元,基金1100元;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含其他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1400元,个人300元,基金1100元;
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含三级甲等妇幼专科医疗机构):1800元,个人700元,基金1100元。
3、女职工怀孕4个月(含)及以下住院人工流产医疗费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0元,个人0元,基金150元;
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个人0元,基金200元;
三级乙等医疗机构(含其他三级甲等专科医疗机构):300元,个人50元,基金250元;
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含三级甲等妇幼专科医疗机构):400元,个人100元,基金300元。
2023年9月20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教育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发布,全区各级医疗机构还将生育医疗费包干计算中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上调5个百分点,降低了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生育医疗费用,减轻了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4、计划生育手术及产前检查医疗费
放置宫内节育器60元,取出30元;皮下埋植术20元,取出20元;输卵管结扎术400元,输卵管复通术1200元;输精管结扎术400元,输精管复通术1000元;门诊人工流产(药物流产)120元;产前检查费500元。
5、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按自治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的50%计发。男职工一次性生育护理补助金按自治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工资×25天计发。
(二)生育津贴
宁夏生育津贴报销标准2023是按照参保人员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实行生育津贴与缴费年限挂钩,具体办法是:应发生育津贴=产假天数×(参保人员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连续缴费月数÷12),其中连续缴费月数大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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