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直公积金首付款怎么提取出来(提取条件+提取材料+提取流程)
近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自2023年9月22日起执行。今天社保100网总结了甘肃省直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流程,一起看看吧!
甘肃省直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条件
1、缴存人拟购买已在省资金中心办理项目(楼盘)登记手续的兰州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
2、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在省资金中心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3、只能由本人申请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注:职工已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得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甘肃省直公积金首付款提取额度
可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合计不超过购房协议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甘肃省直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时限
自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之日起至完成网签备案之日止,可申请提取1次。
甘肃省直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商品房认购协议;
3、购房定金票据(公积金余额不够首付款的,须提供首付款自付部分票据);
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省资金中心官网下载);
5、结婚证(拟认购房屋在配偶名下时提供)。
甘肃省直公积金首付款提取流程
1、登录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和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
2、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并支付商品房认购定金(公积金余额不够首付款的,须支付差额)。
3、携带申请材料到中心业务受理大厅办理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和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提交。
4、公积金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凭证》。
5、收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凭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及备案手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中,如实申报购房首付款构成,分别填写个人出资及公积金支付的具体金额。
6、本人或房地产企业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合同编号或提交备案证明。
7、公积金中心登记备案合同信息。
注: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被解除或者被确认无效后,职工本人及配偶、房地产企业应配合省资金中心将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于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住房公积金账户。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地址
1、东岗业务受理大厅:城关区麦积山路5号(长城山海苑五号楼)
2、城关业务受理大厅:城关区静宁路309号建设大厦一楼
3、安宁业务受理大厅:安宁区建宁东路2995号(科教城东区南门斜对面)
4、西固业务受理大厅:西固区福利西路242号兰州石化悦欣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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