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堰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是多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
日前,十堰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有关通知,自2023年1月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调整。今天社保100网总结了十堰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最新,一起来看吧!
2023年十堰公积金缴存基数
①缴存基数核定
2023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应按2022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即职工2022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②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照2021年十堰市统计局公布的十堰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三倍确定,即21366元;缴存基数下限按省政府公布执行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茅箭区、张湾区1650元,其他县(市)区1520元。
③缴存基数执行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十堰公积金缴存比例
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其他单位8%至12%,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须一致。
个人自愿缴存户缴存比例为20%(比照单位缴存方式各10%缴存)。
2023年十堰公积金月缴存额
在职职工
总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单位月缴存额=单位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个人月缴存额=个人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企业单位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2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茅箭区、张湾区166元,其他县(市)区152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2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茅箭区、张湾区396元,其他县(市)区364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其他单位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12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茅箭区、张湾区264元,其他县(市)区244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灵活就业
个人月缴存额=个人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273元;月缴存额下限为茅箭区、张湾区330元,其他县(市)区304元。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