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2023(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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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2023(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

2023-09-19 15:42:28 · 职业动力网 · 2060人阅读

2019年,酒泉市出台《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规定了酒泉市居民医保相关规定;2022年,酒泉市出台《关于调整酒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对酒泉市居民医保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那么,酒泉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多少?社保100网为您整理好了相关最新资料,快一起到正文看看吧!

酒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2023(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

酒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是多少?

一、普通门诊

1、报销范围

在所在辖区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门诊就医使用。

2、报销比例:60%。

3、最高支付限额:1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与“两病”门诊限额互不挤占。

二、“两病”门诊报销

报销范围: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就医购药。

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60%。

最高支付限额

高血压400元,糖尿病800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1200元。

、住院报销

1、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200元/次;

二级医疗机构:500元/次;

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次。

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3000元/次。

因异地长期居住、外出务工、异地就学,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1000元/次;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2000元/次。

2、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85%;

二级医疗机构:75%;

三级医疗机构:65%。

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市域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60%,未办理50%;

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的异地长期居住、外出务工、异地就学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结算年度内,符合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酒泉市慢病报销政策2023是什么?

1、起付标准:不设起付线。

2、病种分类

酒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新2023(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住院报销)

3、报销比例:在相应病种年度补偿限额内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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