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3(门诊报销+门诊特殊病+住院报销)
“眉山的医保报销比例多少?”“眉山职工保险可以报销多少?”近期,关于眉山职工医保政策的关心日益增多,今天,社保100网整理了眉山市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和住院报销的信息,感兴趣的话快一起来看看吧!
眉山职工门诊报销政策2023年是什么?
一、普通门诊
(一)统账结合参保人员
1、起付标准: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50元。
2、报销比例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3、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
(二)单建统筹参保人员
1、起付标准:在职职工200元,退休人员150元。
2、报销比例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定点零售药店: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3、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800元,退休人员1000元。
二、门诊特殊疾病
(一) I类门诊特殊疾病(30个病种)
报销比例:90%。
(二)II类门诊特殊疾病(15个病种)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期、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器官移植、造血干细田胞移植术后、心脏安置支架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后(抗凝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新生血管与黄斑水肿类眼底疾病(湿性年龄相关关性黄斑变性、视网膜静脉阻塞、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耐多药肺结核、肝豆状核变性病、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将重型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肺结核。
报销比例:II类门诊特殊疾病视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较普通人群提高5%。
眉山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2023是什么?
1、起付标准
定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150元,退休人员5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360元,退休人员26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460元,退休人员36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660元,退休人员56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两次及两次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少100元,起付标准不累计递减。
纳入我市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只付一次起付标准。
转诊转院只付一次最高起付标准,转入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执行两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之差,转入下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再重新设置起付标准。
退休人员在上述起付标准基础上减少100元,但最低不低于5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住院不计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78%;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73%;
注:
纳入我市Ⅱ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上浮5个百分点。
3、最高支付限额: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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