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抚州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是多少?附月缴存额、缴存比例
日前,抚州市发布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的通知。那么,抚州公积金缴费基数2023是多少?社保100将相关信息整理在正文中,感兴趣的话快一起来看看吧!
抚州公积金缴存比例2023是多少?
1、2023年度抚州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
2、单位缴存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缓缴住房公积金。
抚州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是多少?
(一)缴费基数标准
1、2023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二)缴费基数上限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抚州市统计局提供的2022年度抚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23年1月1日起,抚州市缴存单位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355元。
(三)缴费基数下限
2023年度抚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号)中公布的区域工资标准执行,共分为两档:2023年1月1日起,抚州市本级、临川区、东临新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30元;其他县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10元。
(四)月缴费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1、月缴存额上限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限=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20355x12%+20355x12%=4886元。
2、月缴存额下限(以抚州市本级为例)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下限=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1730x5%+1730x5%=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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