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1条举措支持青年就业创业
本报讯(记者张翀 通讯员易文 曹妤)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1条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这些举措具体包括:整合优化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延续实施国有企业增人增资政策;实施先进制造业青年就业行动;鼓励引导基层一线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精细化组织招聘对接服务;持续提升青年求职能力和技能水平;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行动;高效办成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加强就业权益维护。
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同时,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等开展就业见习,开发设立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和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2024年起,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5万个,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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