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三起刑罚案件:求职勿心切,高薪应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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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三起刑罚案件:求职勿心切,高薪应警醒

2024-07-16 16:15:22 · 北京日报 · 363人阅读

一些年轻的求职者因缺乏社会阅历和法律意识,误涉职场违法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记者近日从北京三中院获悉三起因求职心切、高薪诱惑或缺乏法律意识而误入歧途的案例。法官提醒求职者,要慎重思考,理性选择。“钱多活少”“躺平赚钱”听上去很美好,但是很可能已经触犯法律。

在其中一起案件中,郭某在朋友的介绍下,出租了自己的银行卡并提供刷脸验证服务,朋友承诺按照1.5%给其好处费。最终,多名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将被骗资金转入郭某名下的银行卡。法院认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尽管郭某在案件中属于从犯,但法院依然依法对其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的处罚。法官指出,犯罪分子常以“佣金”“好处费”为诱饵,吸引求职者参与非法活动,求职者必须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他人。

另外的两起案件中,吴某毕业后进入北京某公司担任财务会计。该公司以古玩珠宝城、字画拍卖等项目可以获得高额收益为由公开吸引社会大众投资,公司的业务员通过街头发传单、发放米面鸡蛋福利、以老带新等方式招揽投资者。但是,公司实际上其所宣称的投资项目根本不具有盈利能力和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后来,公司不再能兑付本金和利息,东窗事发。吴某最终因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张某在教育咨询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参与了虚假的一级建造师、消防证等职称资格证代办业务,张某发现公司办证是假,骗钱是真,但因高薪诱惑和侥幸心理还是选择继续参与。最终张某因为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求职人员,非法集资团伙往往以合法公司外衣和高收益投资项目为幌子,求职者在选择公司时必须擦亮眼睛,审慎判断。求职者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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