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需到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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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需到银行缴纳

2017-09-28 09:52:44 · 职业动力网 · 1937人阅读
记者从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根据我市最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的银行机构缴纳。
根据我市地方税务机关通告,自9月15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在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授权区域内的银行窗口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的代理人员缴费业务同时变更到相应授权网点办理。凡是缴纳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养老保险费的代理人员,可以直接到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各授权网点办理,缴费共分为5档,可自选。当期缴费因退休、转出、新参保、转入接续等原因不足一年及补缴历年保费的,须先到位于市人力资源大厦3楼的代理中心服务窗口开具申报单,凭申报单到中国工商银行阜新分行各授权网点缴费,此单当月有效,跨月作废,须重新核定。
代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代理人员,缴费人持申报单缴费时,应在“核定日期”当月内完成缴费,逾期须重新核定。
因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电脑编号等基本信息不一致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在银行窗口办理缴费业务的,需到代理中心服务窗口进行基本信息和数据核实后,再到委托代征银行窗口缴费。缴费人需妥善保管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作为日后办理退休等相关业务的依据。灵活就业缴费人对缴费事项有争议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也可以向地方税务机关提出,由两部门通过缴费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共同商议解决。
此外,为方便相关人员了解具体信息,有关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地税部门12366、市社保局2821030、市就人局代理中心3388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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