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啦!
01、降低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02、增加贷款额度的计算倍数
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25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记录或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30倍。
03、允许直系亲属共同参贷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允许一名直系亲属共同参贷,以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减轻还款压力。
04、全面推行异地贷款
异地缴存职工在庆阳市购房申请贷款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办理“商转公”等方面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再提供本地联系人。
05、优化二手房贷款流程
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签订《庆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完成备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采用资金监管账户交割房款的,公积金贷款须划入监管账户;自行交割房款的,公积金贷款须划入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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