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鼓励台胞缴存公积金 在住房方面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我市制定了《共建台湾同胞宜居宜业美好家园若干措施》,为更多台湾同胞(以下简称“台胞”)来莞发展提供新机遇,其中一措施提到“对台胞缴交的住房公积金、社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享有在其离开大陆出境定居时经个人申请可按规定一次性支取权利,各级医疗机构为台胞回台报销健保费用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文书”。
这里面提到的“按规定一次性支取”,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指的是出境定居提取(台港澳及外籍人员离职)。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办理渠道
(一)线上渠道
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微信公众号。
(二)线下渠道
中心各办事处窗口。
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需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②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提取的前提是缴存,在莞台胞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呢?
在莞台胞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自愿为原则。若其入职单位,可让单位为其开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其为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缴存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线上:“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招商银行官方APP(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线下: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扣款银行卡)。
在莞台胞缴存住房公积金后,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如:可申请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如有疑问,可咨询东莞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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