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
兰州新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
每日甘肃网7月16日讯(兰州新区报记者姜波)近日,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摸底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保险科相关人员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此次推出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方式之一,即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对参保人员给予缴费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主要分为5种:一是普惠型补助,对补助对象实行统一标准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二是资助型补助,只对政府代缴保费的困难群体进行补助,适用集体经营性收入低的村子;三是激励型补助,即补助标准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补;四是奖励型补助,对受到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表彰奖励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商议,给予受奖励成员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五是复合型补助,这是第一至第四种补助方式的结合版本,经集体研判,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补助方式,给予缴费成员一定数额的补助。
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各村村委会可结合村集体经济收益的实际情况,算好算清经济账,本着“谨慎做、科学做、合理做、安全做”的原则,主动参与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中来,确保于7月16日前完成摸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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