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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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2024-07-18 09:08:09 · 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 · 109人阅读

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如遇贷款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会随之变动吗?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如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过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调整的,执行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

如有转移公积金的情况,怎样申请省直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需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 个月(含)以上,对于申请人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合并计算。

还贷期间借款人预留的手机号码更换了,可以线上申请变更吗?

可以通过线上变更。借款人在还贷期间如手机号码更换,借款人可通过“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变更贷款信息预留的手机号码。

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2024年7月9日起,二孩或三孩家庭在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含商转公),申请人家庭(包括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名下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一套成套住房的,执行石家庄市首套住房信贷政策;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两套成套住房的,执行石家庄市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

如何界定二孩或三孩家庭?

二孩家庭是指夫妻2016年1月1日(含)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三孩家庭是指夫妻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家庭。离异、再婚家庭,子女个数计入拥有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收养的子女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适用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的二孩或三孩家庭需提供什么资料?

适用该政策的二孩或三孩家庭需同时提供子女户口本及出生医学证明;离异再婚家庭同时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材料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依法收养子女的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收养登记证等可证明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间及额度如何确定?

2024年4月1日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2024年4月1日以后(含)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每年提取房产持有期间的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每次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如何核定?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贷期间,可提取贷款结清之前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偿还贷款本息总额;偿还贷款本息总额不含逾期产生的罚息,取整到百元。

省直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省直2024 年度(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5670元,最低限额为5134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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