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出台公积金新政 部分情形提取时限延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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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出台公积金新政 部分情形提取时限延至三年

2024-07-18 09:08:09 · 阳江日报 · 160人阅读

阳江日报讯(记者/王静)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4年7月15日起,部分情形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时限由一年延长至三年,进一步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

按照规定,我市现行的“建造、翻建、大修或加层扩建自住住房提取”“购买一手、二手自住住房(一次性付款)提取”“购房首付款提取”“既有住宅安装电梯提取”的提取时限,均由一年内可分次提取延长至三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超过提取时限则不予提取。

针对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提前部分还款和结清贷款的,可延长至结清之日起三年内分次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的金额。“职工或直系亲属重大疾病提取”的提取时限由一年内可分次提取,延长至三年内可分次提取,缓解缴存人因重大疾病造成的家庭生活困难情况,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当期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包括保险补偿部分),超过提取时限则不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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