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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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24-07-16 11:58:04 · 贵州日报 · 222人阅读

  7月10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相关调整对象、缴存比例、执行时间以及缴存基数的具体细节。

  关于缴存基数,《通知》明确了上限和下限。根据《贵州省202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公布的2023年度贵阳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计算,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96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992元(其中单位2996元、个人2996元)。

  同时,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其中单位95元、个人95元),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通知》指出,此次调整的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调整的对象包括非省级财政负担单位的在册职工、省级财政拨款单位的聘用人员,以及中央驻黔单位的职工。2024年新参加工作、调入职工办理开户业务,不参与年度基数调整。

  在缴存比例方面,《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且个人缴存比例应与单位缴存比例保持一致。(记者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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