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积金离休、退休提取操作指引
一、提取范围:
只能提取缴存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时限:
以身份证明材料出生年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准办理或以退休证明的退休时间为准办理。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提供:
身份证明材料。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
1.身份证明材料;
2.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文件)
三、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五、到账方式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转入缴存职工本人名下一类银行卡中。
六、注意事项:
缴存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在省资金中心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将贷款结清,才可申请提取。
微信小程序操作步骤
01、微信搜索“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小程序,点击【登录】。
02、通过“人脸识别”或“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03、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离休、退休提取】。
04、根据提示选择收款户名,当收款账号为空或需要更换收款账号时,请点击【账户新增】按钮;最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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