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解答工伤保险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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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局解答工伤保险热点问题

2024-07-11 15:48:10 · 长春日报 · 242人阅读

近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市民关心的工伤保险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单位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可以?用人单位应依据《社会保险法》为职工统一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得选择单一险种参保,但按照规定基层快递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参保除外。劳务派遣到外地,怎么参保?《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多长时间?工伤认定需在法定时限内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延长申请时限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办理。用人单位未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到单位还是个人?工伤保险待遇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申领工伤待遇时,应持工伤职工本人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局经办窗口维护个人银行信息,以保障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发放。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丧葬费仍原渠道发放到工亡职工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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