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保小课堂 —— 住院待遇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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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保小课堂 —— 住院待遇篇

2024-07-11 09:17:17 · 徐州医保 · 884人阅读

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即门槛费)是多少?

答:医保基金支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的管理办法。即:每次的住院费用先减去自费费用(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和先行自付部分(乙类),再减掉起付标准,然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1)在职职工市内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

(2)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一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100元。

(3)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在市内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见下表。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同一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即门槛费)是多少?最高报销上限是多少?

答:首次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同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最低支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1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按以上标准的50%执行。

同一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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