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首页 > 快讯 > 遂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遂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2024-07-08 09:21:28 ·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 238人阅读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请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一起往下来了解下吧!

申请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死亡、出国定居或其他原因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申报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2.参保人员银行卡复印件(可选性提供)。

委托他人代办理应提供:个人承诺书(由经办单位统一提供)。

注: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死亡信息的,由申请人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文书,申请人无法提供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主动放弃参保需提供主动放弃情况说明。

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应填写《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告知承诺书》(经办单位统一提供)。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两种渠道可办理:

线下办理

市本级: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市民中心(遂宁万达旁)三号花瓣三楼政务服务窗口;

安居区:遂宁市安居区遂安大道南段政务服务综合大楼2楼;

船山区:遂宁市燕山街46号2楼;

射洪市:射洪市人民街108号1楼;

蓬溪县:蓬溪县迎宾大道168号人社大楼1楼 ;

大英县:大英县天星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楼。

线上办理

四川省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搜索要办理的业务点击网办地址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六上午时间:0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市本级:0825-2215175

船山区:0825-5182516

安居区:0825-8663419

射洪市:0825-6193005

蓬溪县:0825-5434586

大英县:0825-7824872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相关推荐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