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为什么还款数额没变化?最新回复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频道发帖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到3.1%,为什么每月还款没变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三、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受理且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四、2024年5月18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经查询您目前的贷款利率为3.1%,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如对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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