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巴中市民 7月1日起个人需缴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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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未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巴中市民 7月1日起个人需缴1050元

2024-07-04 16:56:12 ·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 · 241人阅读

记者7月2日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7月1日起,我市执行调整后的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50元/人/年。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在2024年6月30日之前缴费的,个人只需缴纳380元的医保费用,剩下的670元由各级财政补助。2024年6月30日之后参保缴费的(即从7月1日起),除个人缴纳380元的医保费用外,当年各级财政补助部分670元/人/年同样由个人全额缴纳,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50元/人/年。

特困、孤儿、低保、监测对象、已稳定脱贫人口、退役军人、新生儿、刑满释放人员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除外,不受调整政策影响。

该负责人介绍,参保缴费可通过“线上+线下”的缴费方式进行,首次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据了解,根据我市此前缴费时间安排,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9日为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即等待期3个月内生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来源:巴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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