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医保常见问题解答(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Q:
什么是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A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退休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户籍或常驻地变动的,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包括个人医保信息记录传递、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和医保待遇衔接处理。
Q:
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必须要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吗?
A
跨统筹区流动就业,除了近期有就医、医保退休清算等需及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的情形外,医保关系并不需要立即办理转移手续。可以在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确定医保待遇领取地时,再将其他地区的医保关系统一归集到待遇领取地。
Q:
若不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到新就业地还能正常参保吗?
A
医保关系未转移不影响在新就业地参保,正常情况下,离职后原公司会暂停你的医保,到新就业地工作后,再由新单位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若是灵活就业人员,只需暂停原就业地的参保状态,到新的就业地正常参保缴费即可。医保关系未转移,缴费记录不会被清空,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计息。
Q:
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
A
参保人可到各级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北医疗保障”、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等线上渠道提交转移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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