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个人如何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如何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
居民可通过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居保经办机构和社保所,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户籍所在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鲁政发〔2013〕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哪几部分?个人账户如何计息?
答
参保居民个人账户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根据上年度基金各项收益综合测算后统一确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执行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鲁人社字[2022]120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
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逐年正常缴费可以享受缴费补贴,对于补缴以往年度的不享受缴费补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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