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整为8档
兰溪新闻网讯(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傅无敌)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人社局获悉,金华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居保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分别为200元(第1档)、300元(第2档)、500元(第3档)、1000元(第4档)、2000元(第5档)、3000元(第6档)、5000元(第7档)、7000元(第8档)。200元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政府缴费档次。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
2023年前(含)缴纳过7500元的城乡居民,2024年以后仍可连续按7500元缴费,期间如有中断或降低档次缴费的,次年起最高档次按现行规定标准(第8档7000元)执行。
此外,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方面也有所调整,调整后:200元代缴档次补贴30元;300元缴费档次补贴30元;500元缴费档次补贴80元;1000元缴费档次补贴80元;2000元缴费档次补贴200元;3000元缴费档次补贴300元;5000元缴费档次补贴300元;7000元缴费档次补贴300元;7500元缴费档次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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