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职工医保——生育医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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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职工医保——生育医疗篇

2024-06-24 16:32:19 · 甘南医保 · 448人阅读

一、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那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津贴、产前检查、男性职工生育补贴。

二、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在甘南州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费12个月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三)用人单位和职工履行缴费义务后,从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三、生育保险待遇怎样结算?

(一)生育医疗费用。甘南州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照具体住院情况按照定额标准结算,不足定额的医疗费用,扣除不合规费用后予以报销。

(二)产前检查费用按照2000元/每例予以报销。

(三)男性职工生育补贴按照4000元/每例予以报销。

四、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我州生育保险有关政策可享受男性职工生育补贴,但不再享受产前检查待遇。

五、哪类人群可以申领女职工生育津贴?

甘南州域内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企业女职工,生育后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均可申请生育津贴,同级财政拨款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六、生育三孩可以申领生育保险有关待遇吗?

符合政策的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费用可申领生育报销待遇支付。

七、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符合国家和甘南州相关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二)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项目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婴儿发生的费用;

(五)辅助生殖技术(如试管婴儿)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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