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申请门诊慢特病是不是必须住院才能办理?
问:申请门诊慢特病是不是必须住院才能办理?
答:不是,参保人员患病需申请门诊慢特病的,达到慢特病认定标准,通过提供慢特病认定所需的申报资料即可在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请办理,申报资料根据病种不同提供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举例说明:
对于血友病、白血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伴并发症、支气管哮喘等大部分病种,申报资料明确申请人需提供患者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与所申请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那么,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有符合要求的住院病历资料的,提供住院病历,没有住院病历的,提供门诊病例即可。
对于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脑血管病后遗症等部分病种,申报资料明确申请人需提供患者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与所申请病种相符合的住院病历,那么,参保人员就需要按要求提供住院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则无法进行该病种的认定。
所以,申请门诊慢特病必须住院才可办理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参保人员在实际申请办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病种的认定标准及申报资料要求,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申请即可。医疗机构也不得将是否住院作为门诊慢特病认定的前置条件。
供稿 | 待遇保障科
责编 | 郑惠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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