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职工医保——待遇报销篇

首页 > 快讯 > 甘南州职工医保——待遇报销篇

甘南州职工医保——待遇报销篇

2024-06-19 10:44:28 · 甘南医保 · 237人阅读

一、三个目录指什么?

答:《三个目录》即《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及《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二、甘南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门槛费”,现行甘南州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一级医疗机构及未定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变;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每次递减100元最低不低于3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每次递减100元最低不低于500元。

三、甘南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现行甘南州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万元;大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四、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职职工转外就医时,省内就诊不降低报销比例,实现无异地直接结算。省外就诊时,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政策执行。

五、公务员住院医疗费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参加了公务员险种的参保人员产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段内合规费用和政策范围内报销费用的差额进行补助,对具有高级职称和正副地级干部及退休人员补助85%;对具有副高职称和正副县级干部及退休人员补助80%;其他人员补助75%。住院期间病房差额费用按高级职称和正副地级干部及退休人员每日30元给予补助,副高职称和正副县级干部及退休人员每日20元给予补助。

六、大病保险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参保年度内,住院费实际报销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大病保险进行再补助,补助标准为:

七、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零售药店购药;

2.自杀,自残的(精神疾病除外);

3.斗殴、酗酒、吸毒(服毒)等行为致伤的;

4.工伤、交通事故、群体性中毒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担的;

5.出国(境)就医的;

6.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非功能性整形或矫形等治疗的;

7.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8.按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情形。

转载须知:为了各类职场、就业、考公和考证资讯的普及与分享,职业动力欢迎您转载,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

文章热榜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