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申领渠道有哪些?答案来了→
近期,小编收到一些朋友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问题,为了解答大家的疑惑,小编整理了失业保险金最常见的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什么?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渠道是什么?
线上申领渠道:
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2.“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
线下申领渠道:
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只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多少?
按照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3〕33号),从2023年4月1日起,全市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享受代缴医疗保险等相关待遇。
四、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五、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审核时间、审核进度、到账时间怎样查询?
按规定,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受理、审核结果由“四川人社”通过短信发送;
申领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进度;失业保险金当月申请次月发放,每月下旬发放到账。
六、员工被辞退,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填写停保原因,导致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怎么办?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就业信息系统读取社保信息系统的失业原因,若失业人员对失业原因提出异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开具的情况说明或明确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法律文书等材料,对失业原因进行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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