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社局: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三个条件
眼下,烟台市人社部门正在开展“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社保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多次走进企业、社区、乡村,解读就业、工伤、社保等政策,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其中,失业保险政策一直是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什么条件?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针对一些热点问题,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给予了详细解答。
问:失业职工申领失业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答:为了方便失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烟台市开通了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线上可通过烟台市人社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烟台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烟台“一手通”APP在线办理,线下可就近选择公共就业服务大厅办理,实现了线下办、网上办、掌上办全覆盖。
问:2024年是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答: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已经结束。2024年度全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尚不明晰,待省人社厅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后,方能决定是否继续实施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若2024年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会及时通过烟台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哪些其他权利?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费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死亡的,可以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问: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答:自2023年10月起,烟台市本级、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黄渤海新区、莱山区、高新区、蓬莱区、长岛综合试验区、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980元/人/月,较调整前上涨了90元/人/月。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809元/人/月,较调整前上涨了99元/人/月。
问:申请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问: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答:(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或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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