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调整医保缴费基数!个人账户、门诊统筹、住院待遇有哪些变化?详解来了
近日,大庆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的通知,2024年1月开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即个体医保),2024年月缴费基数调整为4206元。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调整?这项缴费基数变化后相应的医保待遇将受到哪些影响?1月2日,市医疗保障局一级主任科员徐丽辉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缴费基数和缴费档位
《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2024年度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的通知》一共明确了三项内容。
第一,2024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是7010元;
第二,参保职工2023年月平均收入或者退休养老金低于7010元60%的,按60%算作为2024年的月缴费基数,也就是今年最低月缴费基数是4206元,超过7010元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今年的月平缴费基数,今年最高月平均缴费基数是21030元;
第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执行最低月存缴基数4206元。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不分档位,参保形式分为一档和二档。即从本月起,个体一档月缴费额度为525.75元;个体二档月缴费额度为399.57元。
个人账户待遇
本月起,个体医保个人账户待遇也有变化,账户具体计入金额如下表格
门诊统筹待遇
提示:门诊统筹在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高(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70%),病情不严重可以选择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减轻经济负担。
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待遇
经认定符合条件人员,享受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起付线每季度150元,按病种执行季度定额报销,按季清零,结余不转。报销比例:个体一类75%、个体二类70%。门诊特殊治疗的基本治疗执行住院报销比例,门诊“三特病”辅助治疗报销比例个体一类85%、个体二类80%,季度定额2500元。
提示: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待遇不会进个人账户,报销时直接抵扣。
住院待遇
首次参保缴费满3个月(含3个月)后享受参保相应险种待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个体一类在职90%、退休95%,个体二类在职85%、退休90%。大额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个体一类90%,个体二类85%。
年度报销限额
个体一类基本医疗年度限额15万元,补充保险上不封顶;个体二类基本医疗15万元,大额保险40万元,年度统筹基金限额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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