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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又一项惠企利民的医保政策新鲜出炉啦!
近日,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印发《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梅市医保〔2023〕12号),于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市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并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降费对象无需提出申请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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