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事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接续,一定要看!
个人参保有以下几种情形会涉及到养老险接续问题,咱们来一一分析。
情形一
单位参保转为灵活就业参保
有的朋友从单位离职后,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小编在这里划个重点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的就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后,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将累计计算,之前在单位参保的那部分并不会作废哦,享受的待遇也与企业职工一样。只要及时办理参保,养老保险就可以“无缝衔接”啦!
单位办理停保手续后,参保人可直接通过“成都人社局”、“成都社保”、“成都税务”、“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线上缴费。
线下缴费需至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进行办理,其中市本级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前往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情形二
从灵活就业参保转为单位参保
如果之前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找到工作后,就变成以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无需办理养老保险停保手续,如果签订代扣协议,可通过成都税务平台作废。入职后,由单位办理参保即可。
小贴士: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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