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代缴居民医保 具体操作流程看这里
当前,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正在进行,有参保职工咨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能否代缴居民医保”。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即日起,焦作市参保职工缴纳亲属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通过个人共济账户返还模式申请居民医保费返还。
据介绍,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焦作市参保职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问题,已通过职工个人账户代缴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实现了。
此次申报对象主要为焦作市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且已为配偶、父母或子女缴纳过城乡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申报返还居民医疗保险费,在已经完成参保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家庭成员关系绑定的前提下,有以下三种途径可任选其一进行申报:
一是网上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个人服务”→“经办服务”,点击“代缴居民医保”进行申报。
二是手机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模块,点击“代缴居民医保”进入申报界面。
三是手机打开微信搜索并关注“焦作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办事”,选择“网上办事”,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模块,点击“代缴居民医保”进入申报界面。
据悉,参保人员当月申报成功后,次月返还至共济人银行卡账号。个人可随时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医保小程序查询申报进度和申报结果。如拨付失败,个人可修改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再次提交申报。
需要提醒广大参保职工注意的是,个人共济账户返还是指(被共济人)已经缴纳过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由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返还。职工的被共济人仅限配偶、父母和子女。在返还登记过程中,选择共济的该笔居民医保费金额,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必须大于等于被共济人的居民医疗保险费金额。所输入的银行卡及相关信息,必须为职工本人银行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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