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灵活就业人员入职后能退医保费吗?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可退回当年剩余月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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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灵活就业人员入职后能退医保费吗?按年度一次性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可退回当年剩余月份部分

2023-12-18 11:18:33 · 职业动力网 · 419人阅读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姚蓝婷)有市民以前自己做些小生意,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或缴交城乡居民医保。现在新入职了一家公司后,又随单位参保由单位代缴职工医保,这种情况一年里余下几个月的医保费可不可以申请退回?申请办理流程是怎样?12月13日,带着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梧州市医保中心。

据了解,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

符合退费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想要申请退费该如何操作呢?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当年缴费记录和单位增员表或劳动合同到税务部门办理退费申请,税务机关受理退费申请资料,核验退费申请信息,核验后将资料传递给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确认退费申请,并将退费金额退回参保人。

符合退费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找到工作后可以申请退费,那么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是否可以?据了解,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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