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医保咨询台|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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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医保咨询台|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2023-12-08 11:09:02 · 职业动力网 · 220人阅读

咨询:如何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答复:已通过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编办出具的增员通知单、行政介绍信或报到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单位服务-医疗保障单位网上服务-业务事项—在职增员(批量在职增员)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增员业务,也可通过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办理此项业务。

咨询:我离职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断缴了,还能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复:中断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疗保险中断后,不再享受职工医保的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内续保的,缴费当月享受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再续保缴费的,需要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离职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缴纳职工医保,个人承担全部保费。职工医保每月一缴,缴费相对较高,但是对应的报销比例也会高,如果您待业期间经济宽裕,可以负担保费,建议您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保证职工医保不断缴。

咨询:什么是药品的首先自付比例?

答复: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区分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支付规定的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目前,我市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分为四档,职工分别为0%、5%、10%、15%,居民分别为0%、5%、15%、25%。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根据我市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及临床用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张孙小娱 衣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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