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什么好处?
读者翟立德近日向本报反映说,他在网上求职时,看到一家公司的招聘公告。其中,在公告福利待遇一栏中写到:“除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外,并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
由于对相关内容不太了解,他想知道:企业年金是什么意思?对职工有什么意义?
法律分析
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养老保险。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对企业所缴费用按照确定的比例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律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由此来看,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等于增加了一份养老积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关于该基金的最终归属,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包括:
一是职工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及其投资运营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二是职工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企业可以与职工一方约定其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也可以约定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归属于职工个人,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的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
三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二)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企业年金的条件包括:一是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二是职工出国(境)定居的,可以一次性支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资金;三是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潘家永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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