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福音!广州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办理医疗救助→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医疗救助权益,市医救中心坚持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在“敬老月”期间走访慰问老年医疗救助对象,助力老年医疗救助群体的“夕阳生活”更健康更幸福更美好。
我市医疗救助对老年人给予政策倾斜,对纳入本市特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三级或四级精神智力类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烈士遗属、享受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警察遗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等的老年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报销比例较其他成年人医疗救助对象提高5%,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85%以上,每一自然年度住院和门特医疗救助最高限额30万元。对本市因治疗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符合因病致贫条件的,其门特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救助比例达70%以上,年度救助限额30万元。
广州市医疗救助业务咨询热线:020-8149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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